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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讨论] 你最喜欢哪个中国古代法官

本主题由 法学新青年 于 2008-3-26 15:59 加入精华

你最喜欢哪个中国古代法官

中华上下五千年,古代法官亦不少,其中必有令你我感动或是钦佩的,就请在此留下您的感言,为他投上一票吧!
人海相逢,缘在法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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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拯,虽铁面无私,但今天来看,有点像法盲,不过还是很钦佩他!
为中国法制建设贡献微薄之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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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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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给点候选人的资料吧

不过,没提到的请大家补充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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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李离

李离者,晋文公之理也。过听杀人,自拘当死。文公曰:“官有贵*,罚有轻重。下吏有过,非子之罪也。”李离曰:“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今过听杀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闻也。”辞不受令。文公曰:“子则自以为有罪,寡人亦有罪耶?”李离曰:“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当死。”遂不受令,伏剑而死。  
(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)  

参考译文:  

李离,是晋文公的法官。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,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。文公说:“官职贵*不一,刑罚也轻重有别。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,不是你的罪责。”李离说:“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,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;我领取的官俸很多,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。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,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,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。”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。文公说:“你认定自己有罪,那么我也有罪吗?”李离说:“法官断案有法规,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,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。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,决断疑难案件,才让我做法官。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,应该判处死罪。”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,伏剑自刎而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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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包拯 (包青天)

 
 


        包拯(999-1062)自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
        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
         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
        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
         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
        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
        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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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拯(公元999-公元1062)
近千年来,包公在历代人民的心目中,一直是刚正不阿,为民请命的包青天。今天,包公的形象仍然活跃于戏曲、小说和民间传说里。
官场生涯
包拯,字希仁,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)人,出身于官僚家庭。生于北宋咸平二年(999年)。在《铡包勉》和《包公赔情》等 戏曲里,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,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,这不符合历史实际。事实上,包拯的幼少年时代,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。包拯长大后,也极为孝顺父母。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,曾经弹 劾包拯“素少学问”。这里的“学问”,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,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。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,而是认为包拯“少有孝行,闻于乡里;晚有直节,著在朝廷”,应该给他以 更合适、恰当的官职。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,也曾刻苦读书,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,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。按照宋朝规定,考取进士之后,便可以做官。包拯被派到建昌县(今江西永修)任职。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,应该尽孝奉养双亲,因而请求回到安徽,在和州(今安徽和县)做官。但是,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,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,在家孝敬父母多年,直到双亲去世,包拯守丧期满,仍不想离开故土。当时,这种封建孝道,受到家乡人的称道。近年,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。碑上阴刻篆书“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”十二字。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,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。
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,包拯才离开家乡,离开父母灵地,到天长县(今安徽天长)任知县。这时,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。康定元年(1040年),包拯又出知端州(今广东肇庆)。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,叫端砚。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。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,端砚的产量虽多,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。包拯下令豪强官吏,不得贪污,只能按规定数量,向朝廷进贡。而他自己,直到离开端州,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。
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,被大臣们赏识,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(1043年)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。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,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。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。当时,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,但对包拯来讲,却十分重要。这是因为,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,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,尤其是用人等方面,提出看法和建议。实际上,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,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,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,并且还曾出使契丹(辽国),出色地完成了任务。
庆历六年(1046年)夏,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。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,户部掌管全国户口、两税等,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。不久,包拯先后担任京东、陕西、河北转运使,转运使负责一路(相当于省)的财政、监察等行政事务。在地方,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,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.两年之后,包拯被召回开封,提升为户部副使。在此期间,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,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(今属山西)盐业问题。在河北,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,还给地方和农民。在运城,他改革盐税法令,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。
出色的工作,利国利民的成效,使包拯在皇祜二年(1050年)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、知谏院。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,待制之衔,有名而无权。包拯又叫包待制,不过是对他的尊称。然而,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,却十分重要。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,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.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,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,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,提出了革新建议。可惜的是,两年之后,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,这也是个虚衔(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),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,到河北、庐州、池州(今安徽贵池),江宁(今江苏江宁)等地任地方官。直到至和三年(1056年)才回到京城,任开封府尹。嘉祜四年(1059年),包拯以枢密直学士、权三司使等官职,上升为当时重臣。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,相当于副宰相之职。但是,年过六旬的包拯,这时已经夕阳西下。嘉祜七年(1062年)五月二十五日,包拯病死在开封。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,追认他为礼部尚书,赐谥“孝肃”,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。 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块石碑,上刻《戒廉家训》道:"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者……非吾子若孙也。"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,过去小说、戏曲多取为题材。元杂剧已有《陈州粜米》等作品。以后流传日广,形成丰富的传说。遗著有《包孝肃奏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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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宋慈

宋慈法官
宋慈:法医学鼻祖

“狱事莫重于大辟(死刑),大辟莫重于初情,初情莫重于检验”。这是《洗冤集录》序里的开头语。作者大声疾呼,告诫一切司法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。因为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,一定要“审之又审,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”。这位作者,就是被后世誉为“世界法医学奠基人”,央视一套黄金档正在播出的大型古装剧《大宋提刑官》的主角宋慈。

小吏出身有志济民
宋慈,字惠文,福建建阳人,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(公元1186年),生于一个中等的官僚家庭,父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。宋慈少时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老师,受朱熹理学思想影响很深。又与当地名流学者杨方、黄干等交往,咨询经典,广记博览,颇能融会贯通。青年时期进入太学,史籍称他“善辞令,据案执笔,动辄千言,”平日喜欢诸葛亮著作,常以“治世以大德,不以小惠”自勉。
宋慈31岁中进士,正式开始仕宦生活。那时南宋已江河日下,外有蒙古军连年南侵,内有贾似道等奸臣当道。官场上有“为官容易,使吏最难”之说。当官容易因为谗佞专权,非亲不用,非财不取。做吏则要处处小心,一旦犯罪,轻则刺配,重则抄家杀头。当时江西南安、福建汀州、邵武等地发生农民起义,宋慈忠诚于封建统治阶级利益,率官兵镇压,因平义军有功,改任长汀县令。
宋慈49岁(公元1235年)任南剑州行政官,办事精明仁爱,深得民心。时正值浙江西部遇饥荒,他深入民间调查灾情,了解当地豪强巨室,不但逃避赋税,还趁天灾囤积居奇,弄到“米斗万钱”的地步。他便上书宰相李宗勉,请求实行“济粜”法,按灾情轻重,“析人户为五等,上者半济半粜,次粜而不济,次济粜俱免,次增受济,下者全济之,米从官给。”朝迁采纳了他的建议,颁布了法令,打开富豪的粮仓,分给赤贫农户,并减免租税,使百姓顺利地度过了灾荒。

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

嘉熙三年(1239年),宋慈五十三岁,任广东提点刑狱(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)。在这以前,那里的官吏多不作为,积留大量狱案。他一到任,便着手处理大批悬案积案,调查现场,验证材料。史称他“下条约,立期程,阅八月,决辟二百余。”宋慈办案严肃认真,执法如山,而且不畏权贵,决事果断,经八个月的检查,处决了一批犯人,昭雪了一批屈打成招的冤命案。解决了一大批疑案、积案,铁面无情地惩处了一些贪赃枉法的基层执法狱吏。他这种“雪冤禁暴”的事迹,在百姓中赢得了好名声,群众颂之为“清官”。
不久,宋慈改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。每到农闲,这里便有盐贩子武装贩盐,骚扰江西、福建、广东沿途州县。宋慈严加惩治,使道路畅通、秩序安定,民心大服。此情呈报朝廷,受到重视,批准宋慈所行,下达浙江西部诸州县,皆仿效执行。
此后宋慈按刑广右(考察广西刑狱工作),不辞辛劳,不避污秽,亲自深入各地,考查现场,从不敢轻忽怠慢。“循行部内,所至雪冤禁暴,虽恶弱处所,辙迹必至。”一次路旁出现一首尸,遍身被镰刀砍伤十余处,开始以为是强盗所杀,后来点检衣物俱在,遂对此案产生怀疑。经传讯死者的妻子,得知死者生前曾与一借债人发生口角。便急速差人分头命令借债人附近的居民,“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,只今呈验。如有隐藏,必是杀人贼。”一下子居民上交镰刀七八十把,都陈列在地上。“时方盛暑,内镰刀一张,蝇子飞集。”即查出此镰刀正是借债人所使,就擒讯问,犹不服。法官威仪凛凛,指着刀说:“众人镰刀无蝇子,今汝杀人血腥气犹在,蝇子集聚。岂可隐耶?”在场的居民失声叹服,杀人者终于叩首服罪。
淳年间(公元1245年左右),宋慈任湖南提点刑狱。任职期间他听讼清明,决事果断,对百姓施以恩泽,对豪强施以权威,以至穷乡僻野,深山幽谷之民都知道宋提刑的大名,因而所到之处地方官吏和豪强缙绅等人不敢为非作歹。他对狱事能够采取审之又审的严肃态度,比较实事求是,以民命为贵,这在封建法官中是少有的。

编撰《洗冤集录》

宋慈在法医学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就,他采撷了前人著作如《内恕录》、《折狱龟鉴》等书中有关记载,参以自己的实践经验,吸收了当地民间流传的医药知识,于公元1247年编辑了5卷本《洗冤集录》一书(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室),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。宋慈的《洗冤集录》可称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专著。
宋慈特别重视法医的检验工作,对一些重要问题,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;自杀与他杀;生前伤与死后伤等,都有不同程度的触及和探讨,其中所述的大部分内容很有价值,且有不少符合现代法医学的原理。如对于生前溺死与死后推尸入水有科学鉴别。凡生前溺水尸体,手脚爪缝有沙泥,或者磕擦损伤,“尸面色微赤,口鼻内有泥水沫,肚内有水,腹肚微胀”。“若被人殴打杀死,推在水沟……肚皮不胀,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,指爪缝并无沙泥,两手不拳缩,两脚底不皱白,却虚胀。身上有害致病损处,其痕黑色”。
《洗冤集录》还对于自缢、勒死、外物压塞口鼻死(均为机械性窒息)给予了出色的论述。如他说:外物压塞口鼻死者,眼开睛突,口鼻流清血水,满面血瘀赤黑色,大便失禁。《洗冤集录》对于生前死后刀刃的鉴别,对于梦死与梦尸的鉴别记载的也很明确。宋慈写道:“活人被刀刃杀伤死者,其被刃处皮肉紧缩,有血四畔”;若死后被肢解者,“皮肉如旧,血不灌瘀,被割处皮不紧缩,刃尽处无血流,其色白”。
除此而外,《洗冤集录》对于毒理学也有很多贡献,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的症状,及有关检验毒物的方法。还记载了用滴血法认定是否为直系亲的鉴定:“如某甲是父或母,有骸骨在,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,何以验之?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,滴骸骨上,是亲生,则血沁入骨内,否则不入。”此方法含有血清检验法的萌芽,无疑对后世的血清检验法提供了经验。

鞠躬尽瘁影响深远

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,为官清廉,生活朴实,一生无其他嗜好,惟爱收藏异书名帖,喜金石刻。晚年更加谦虚谨慎,爱惜人才,虽是后生晚辈,凡有一技之长,皆提拔引荐。他年老有病在身,一切公务,犹亲自审察,一丝不苟,慎之又慎。他于淳九年(公元1249年)三月七日,卒于广州,终年六十四岁。第二年七月十五日,安葬在福建建阳崇乐里。南宋理宗赵昀评价他是“分忧中外之臣”,特赠“朝议大夫”。
《大宋提刑官》剧中称《洗冤集录》为“奇书”,说它是宋慈穷毕生经验与心血写成的,是不错的。《洗冤集录》自公元13世纪问世以来,成为历代刑狱官案头必备的参考书。后世的著作基本上是以此书为蓝本加以订正、注释和补充的。后来,《洗冤集录》流传到海外,公元1779年,法国人将此书节译刊于巴黎的《中国历史艺术科学杂志》。公元1863年荷兰人第吉利代将此书译成荷兰文在巴达维亚出版。公元1908年,法人又从荷兰文转译成法文,德人又转译成德文。此外,《洗冤集录》还曾被译成朝、日、英、俄等国文字。这充分说明了《洗冤集录》一书在世界法医史上赢得了相当的影响与地位。《洗冤集录》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,比西方的同类书籍早350年,宋慈因而被后世誉为古代第一名法医学家,“世界法医学奠基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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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狄仁杰

狄仁杰
狄仁杰(630-700年)生于唐贞观四年(630年),卒于武则天久视元年(700年),唐代并州太原(今山西太原)人,字怀英。武则天时期宰相,杰出的封建政治家。应试明经科(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),从而步入仕途。从政后,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。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,转大理丞,改任侍御史,历任宁州、豫州刺史、地官侍郎等职。狄仁杰为官,如老子所言"圣人无常心,以百姓心为心",为了拯救无辜,敢于拂逆君主之意,始终保持体恤百姓、不畏权势的本色,始终是居庙堂之上,以民为忧,后人称之为"唐室砥柱"。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,到任一年,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,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,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,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,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更是以此为题材,编了一本《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》,即后世四大公案之《狄公案》。

狄仁杰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。祖父狄孝绪,任贞观朝尚书左丞,父亲狄知逊,任夔州长史。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,出任汴州判佐。时工部尚书阎立本为河南道黜陟使,狄仁杰被吏诬告,阎立本受理讯问,他不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,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,谓之“河曲之明珠,东南之遗宝”,推荐狄仁杰作了并州都督府法曹。在此任内,狄仁杰通晓了吏治、兵刑等封建典章和法律制度,这对他一生的政治活动都有重大影响。

唐高宗仪凤年间(676——679年),狄仁杰升任大理丞,他刚正廉明,执法不阿,兢兢业业,一年中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,涉及到1.7万人,无冤诉者,一时名声大振,成为朝野推崇备至的断案如神、摘奸除恶的大法官。为了维护封建法律制度,狄仁杰甚至敢于犯颜直谏。仪凤元年(676年),左卫大将军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,唐高宗大怒,命令将其杀死。狄仁杰奏罪不当死,唐高宗疾言厉色地说:“善才斫陵上树,是使我不孝,必须杀之!”狄仁杰神色不变,据法说理:“犯言直谏,自古以为难。臣以为遇桀、纣则难,通尧、舜则易。今法不至死而陛下特杀之,是法不信于人也,人何措其手足!”“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军,千载之后,谓陛下为何主?此臣不敢奉制杀善才,陷陛下于不道”。终于迫使唐高宗改变了主意,赦免了权善才的死罪。

不久,狄仁杰被唐高宗任命为侍御史,负责审讯案件,纠劾百官。任职期间,狄仁杰恪守职责,对一些巧媚逢迎,恃宠怙权的权要进行了弹劾。调露元年(679年),司农卿韦弘机作宿羽、高山、上阳等宫,宽敞壮丽。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,韦弘机因此被免职。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,朝廷畏之。狄仁杰毫不留情的揭露其为非作歹的罪行,请求交付法司审理。唐高宗想宽容包庇王本立,狄仁杰以身护法:“国家虽乏英才,岂少本立辈!陛下何惜罪人以亏王法。必欲曲赦本立,请弃臣于无人之境,为忠贞将来之戒!”王本立最终被定罪,朝廷肃然。后来,狄仁杰官迁度支郎中,唐高宗准备巡幸汾阳宫,以狄仁杰为知顿使,先行布置中途食宿之所。并州长史李冲玄以道出妒女祠,征发数万人别开御道。狄仁杰说:“天子之行,千乘万骑,风伯清尘,雨师洒道,何妒女之害耶?”,俱令作罢,免除了并州数万人的劳役。唐高宗闻之赞叹说“真大丈夫矣!”

武则天垂拱二年(686年),狄仁杰出任宁州(今甘肃宁县、正宁一带)刺史。其时宁州为各民族杂居之地,狄仁杰注意妥善处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,“抚和戎夏,内外相安,人得安心”,郡人为他勒碑颂德。是年御史郭翰巡察陇右,宁州歌狄刺史者盈路,郭翰返朝后上表举荐,狄仁杰升为冬官(工部)侍郎,充江南巡抚使。狄仁杰针对当时吴、楚多淫词的弊俗,奏请焚毁祠庙1700余所,唯留夏禹、吴太伯、季札、伍员四祠,减轻了江南人民的负担。垂拱四年(688年),博州刺史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当政,豫州刺史越王李贞起兵响应,武则天平定了这次宗室叛乱后,派狄仁杰出任豫州刺史。当时,受越王株连的有六、七百人在监,籍没者多达5000人。狄仁杰深知大多数黎民百姓都是被迫在越王军中服役的,因此,上疏武则天说:“此辈咸非本心,伏望哀其诖误。”武则天听从了他的建议,特赦了这批死囚,改杀为流,安抚了百姓,稳定了豫州的局势。其时,平定越王李贞的是宰相张光弼,将士恃功,大肆勒索。狄仁杰没有答应,反而怒斥张光弼杀戮降卒,以邀战功。他说:“乱河南者,一越王贞耳。今一贞死而万贞生。”“明公董戎三十万,平一乱臣,不戢兵锋,纵兵暴横,无罪之人,肝脑涂地。”“但恐冤声腾沸,上彻于天。如得上方斩马剑加于君颈,虽死如归。”狄仁杰义正辞严,张光弼无言可对,但怀恨在心,还朝后奏狄仁杰出言不逊。狄仁杰被贬为复州(今湖北沔阳西南)刺史,入为洛州司马。

但是,狄仁杰的才干与名望,已经逐渐得到武则天的赞赏和信任。天授二年(691年)九月,狄仁杰被任命为地官(户部)侍郎、同凤阁鸾台平章事,开始了他短暂的第一次宰相生涯。身居要职,狄仁杰谨慎自持,从严律己。一日,武则天对他说:“卿在汝南,甚有善政,卿欲知谮卿者乎?”狄仁杰谢曰:“陛下以臣为过,臣当改之;陛下明臣无过,臣之幸也。臣不知谮者,并为善友。臣请不知。”武则天对他坦荡豁达的胸怀深为叹服。

狄仁杰官居宰相,参与朝政之时,也正是武承嗣显赫一时,踌躇满志之日。他认为狄仁杰将是他被立为皇嗣的障碍之一。长寿元年(693年)正月,武承嗣勾结酷吏来俊臣诬告狄仁杰等大臣谋反,将他们逮捕下狱。当时法律中有一项条款:“一问即承反者例得减死。”来俊臣逼迫狄仁杰承认“谋反”,狄仁杰出以非常之举,立刻服了罪:“反是实!”来俊臣得到满意的口供,将狄仁杰等收监,待日行刑,不复严备。狄仁杰拆被头帛书冤,置棉衣中,请狱吏转告家人去其棉。狄仁杰的儿子狄光远得其冤状,持书上告。武则天召狄仁杰等“谋反”的大臣面询:“承反何也?”狄仁杰从容不迫地答曰:“向若不承反,已死于鞭笞也。”又问:“何为做谢死表?”答曰:“臣无此表。”武则天令人拿出谢死表,才弄清楚是伪造的。于是下令释放此案7人,俱贬为地方官。狄仁杰被贬为彭泽今。如此,狄仁杰运用自己的才智机谋死里逃生。以后,武承嗣欲根除后患,多次奏请诛之,都被武则天拒绝。

在彭泽(今江西彭泽)令任内,狄仁杰勤政惠民。赴任当年,彭泽干旱无雨,营佃失时,百姓无粮可食,狄仁杰上奏疏要求朝廷发散赈济,免除租赋,救民于饥馑之中。万岁通天元年(696年)十月,契丹攻陷冀州(今河北临漳),河北震动。为了稳定局势,武则天起用狄仁杰为与冀州相邻的魏州(今河北大名一带)刺史。狄仁杰到职后,改变了前刺史独孤思庄尽趋百姓人城,缮修守具的作法,让百姓返田耕作。契丹部闻之引众北归,使魏州避免了一次灾难。当地百姓歌颂之,相与立碑以记恩惠。不久,狄仁杰升任幽州都督。

狄仁杰的社会声望不断提高,武则天为了表彰他的功绩,赐给他紫袍、龟带,并亲自在紫袍上写了“敷政木,守清勤,升显位,励相臣”十二个金字。神功元年(697年)十月,狄仁杰被武则天招回朝中,官拜鸾台侍郎、同凤阁鸾台平章事,加银青光禄大夫,兼纳言,恢复了宰相职务,成为辅佐武则天掌握国家大权的左右手。此时,狄仁杰已年老体衰,力不从心。但他深感个人责任的重大,仍然尽心竭力,关心社会命运和国家前途,提出一些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建议或措施,在以后几年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。

圣历元年(698年),武则天的侄儿武承嗣、武三思数次使人游说太后,请立为太子。武则天犹豫不决。狄仁杰以政治家的深谋远虑,劝说武则天顺应民心,还政于庐陵王李显。当时,大臣李昭德等也曾劝武则天迎立李显,但没有为武则天接受。对武则天了解透彻、洞烛机微的狄仁杰从母子亲情的角度从容地劝说她:“立子,则千秋万岁后配食太庙,承继无穷;立侄,则未闻侄为天子而附姑于庙者也。”武则天说:“此联家事,卿勿预知。”狄仁杰沉着而郑重地回答:“王者以四海为家。四海之内,孰非臣妾?何者不为陛下家事!君为元首,臣为股肱,义同一体。况臣位备宰相,岂得不预知乎?”最终,武则天感悟,听从了狄仁杰的意见,亲自迎接庐陵王李显回宫,立为皇嗣,唐祚得以维系。狄仁杰因此被历代政治家、史学家称为有再造唐室之功的忠臣义士。

圣历元年(698年)秋,突厥南下骚扰河北。武则天命太子为河北道元帅、狄仁杰为副元帅征讨突厥。时太子不行,武则天命狄仁杰知元帅事,亲自给狄仁杰送行。突厥默啜可汗尽杀所掠赵、定等州男女万余人退还漠北,狄仁杰追之不及,武则天改任他为河北道安抚大使。面对战乱后的凋残景象,狄仁杰采取了四条措施:一、上疏请求赦免河北诸州,一无所问,使被突厥驱逼行役的无辜百姓乐于回乡生产。二、散粮运以赈贫乏。三、修驿路以济旋师。四、严禁部下侵扰百姓,犯者必斩。很快恢复了河北的安定。

久视元年(700年),狄仁杰升为内史(中书令)。这年夏天,武则天到三阳宫避暑,有胡僧邀请她观看安葬舍利(佛骨),奉佛教为国教的武则天答应了。狄仁杰跪于马前拦奏道:“佛者,夷狄之神,不足以屈天下之主。彼胡僧诡橘,直欲邀致万乘所宜临也。”武则天遂中道而还。是年秋天,武则天欲造浮屠大像,预计费用多达数百万,宫不能足,于是诏令天下僧尼日施钱以助。狄仁杰上疏谏曰:“如来设教,以慈悲为主。岂欲劳人,以在虚饰?”“比来水旱不节,当今边境未宁。若费官财,又尽人力,一隅有难,将何以救之?”武则天接受了他的建议罢免了其役。

作为一名精忠谋国的宰相,狄仁杰很有知人之明,也常以举贤为意。一次,武则天让他举荐一名将相之才,狄仁杰向她推举了荆州长史张柬之。武则天将张柬之提升为洛州司马。过了几天,又让狄仁杰举荐将相之才,狄仁杰曰:“前荐张柬之,尚未用也。”武则天答已经将他提升了。狄仁杰曰:“臣所荐者可为宰相,非司马也。”由于狄仁杰的大力举荐,张柬之被武则天任命为秋官侍郎,又过了一个时期,升位宰相。后来,在狄仁杰死后的神龙元年(705年),张柬之趁武则天病重,拥戴唐中宗复位,为匡复唐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狄仁杰还先后举荐了桓彦范、敬晖、窦怀贞、姚崇等数十位忠贞廉洁、精明干练的官员,他们被武则天委以重任之后,政风为之一变,朝中出现了一种刚正之气。以后,他们都成为唐代中兴名臣。对于少数民族将领,狄仁杰也能举贤荐能。契丹猛将李楷固曾经屡次率兵打败武周军队,后兵败来降,有关部门主张处斩之。狄仁杰认为李楷固有骁将之才,若恕其死罪,必能感恩效节,于是奏请授其官爵,委以专征,武则天接受了他的建议。果然,李楷固等率军讨伐契丹余众,凯旋而归,武则天设宴庆功,举杯对狄仁杰说“公之功也”。由于狄仁杰有知人之明,有人对狄仁杰说:“天下桃李,悉在公门矣”。狄仁杰回答:“举贤为国,非为私也”。

在狄仁杰为相的几年中,武则天对他的信重是群臣莫及的,她常称狄仁杰为“国老”而不名。狄仁杰喜欢面引廷争,武则天“每屈意从之”。狄仁杰曾多次以年老告退,武则天不许,入见,常阻止其拜。武则天曾告诫朝中官吏:“自非军国大事,勿以烦公。”

久视元年(700年),狄仁杰病故,朝野凄恸,武则天哭泣着说“朝堂空也”。赠文昌右丞,谥曰文惠。唐中宗继位,追赠司空。唐睿宗又封之为梁国公。
现在狄仁杰祠堂碑位于河北大名县孔庄村北。

纵观狄仁杰的一生,可以说是宦海浮沉。作为一个封建统治阶级中杰出的政治家,狄仁杰每任一职,都心系民生,政绩卓著。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,辅国安邦,对武则天弊政多所匡正。狄仁杰在上承贞观之治,下启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,作出了卓越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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狄仁杰    看过有关他的电视剧    觉得好   具备一个中国古代法官应具有的品质:负责 细心 公平公正 专业知识强 分析能力好……   我投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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